居住权人享有对他人住宅的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需要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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