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事诉讼中法定证据种类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2. 在法理上,民事诉讼的证据的分类有:
(1)根据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2)根据民事诉讼证据来源来划分,可以将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3)根据主张某种事实存在或否认对方主张事实的存在来划分,可以将证据划分为本证和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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