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侵权行为有以下分类:
(1)按构成要件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2)按侵害对象可分为侵害财产权行为和侵害人身权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可分为单独侵权行为和共同侵权行为。
(4)按行为性质可分为积极侵权行为和消极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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