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不一定要公证,公证不是必要条件。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与遗嘱继承相对,又称无遗嘱继承,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份额进行继承的制度。
《继承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 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 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 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 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 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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