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职工是第二胎单胞胎顺产的可享受产假共计178天,难产的话是208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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