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中的主观因素,是指违法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主观上对行为和结果的认知状态。主观因素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
1. 直接故意,行为人知道行为必然产生结果并希望结果发生。
2. 间接故意,行为人知道行为必然产生结果并放任结果发生。
3. 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知道行为可能产生结果并轻信自己能够避免。
4. 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认识到行为及其结果的发生也不希望发生。
符合上述4种情形之一的,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均为有过错,反之则为无过错。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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