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只能向自己的配偶要求赔偿,是不可以向婚姻关系以外的人主张赔偿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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