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停产停业补偿由由物业负担。停产、停业损失,是指因房屋被征收而造成被征收人生产经营活动暂停或者终止而产生的损失。停产、停业损失发生于非住宅型的房屋被征收时,对于住宅房屋,因为其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的用途,因而也就不存在停产、停业损失的问题。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3条,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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