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租期房产税在缴纳的时候,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厂房、写字楼或者商铺的租赁业务中,承租方在租赁后,都需要进行装饰装修,占用大量时间,为此承租方往往要求出租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一定的免租期优惠。
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是以满足一定租赁期限为前提的,并不是无偿赠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出租不动产,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视同销售服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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