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的物品在两种条件下可以要回,一种是对方同意归还,另一种是附条件赠与但是对方没有履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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