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归农村所有的集体成员共有的,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当地的村委会具体负责征地款项的管理工作的,这笔征地补偿费用将来必须用于安置征地后的农民。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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