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授权时和使用人就该注册商标的使用问题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书指的是是商标的注册人把其注册的商标许可他人进行使用的时候,与使用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该合同由许可人在合同签订那天开始算起三个月之内报送至商标局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备案之后可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
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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