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的,支付给员工的租金等费用,员工向税务机关开发票是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没有签订租赁合同而支付给员工的所得,员工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私车公用,如存在租赁(签租赁合同),且取得租赁发票,租金、汽油费等相关费用可在公司税前列支。租车期间发生的保险费和过桥年费,即使车辆没有出租也发生,不属于因租赁而发生的费用。如不属租赁(包括无偿提供公司使用),则相关费用不予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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