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自2016年起,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残保金将由地税部门代征改为直接征收。地税部门根据企业上年度安置残疾人员情况核定应缴纳数额并负责征收管理。
企业纳税人可通过“金税三期”“网上税务局”模块自主申报缴纳上年度应缴纳的残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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