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二条: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
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按照此规定,高中在校男生需满18岁即可应征当兵。
在校高中女生不可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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