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补助条件的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年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
但每个地区情况不一样,建议咨询教育局。
免责声明:本网所有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个人学习交流分享。如侵害到您的权利,请联系:[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