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深化增值税改革问答,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对增量部分给予退税,一方面是基于鼓励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考虑,另一方面是基于财政可承受能力的考虑,若一次性将存量和增量的留抵税额全部退税,财政短期内不可承受。
因而这次只对增量部分实施留抵退税,存量部分视情况逐步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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