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遵循自愿原则,由残疾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包括: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
(二)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需提供)。
免责声明:本网所有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个人学习交流分享。如侵害到您的权利,请联系:[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