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条件:父母必须达到六十周岁;姐妹出生时间必须达到规定的间隔;必须经过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合法出生的子女。
双女户证办理过程如下:
1. 二寸全家照片一张。
2. 户口簿或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3.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4. 各级计生部门出具的结扎证明、皮埋证明、放环证明或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门出具的不需要及不适宜落实长效节育措施证明人。
5. 符合领证条件的单亲家庭需提供下列相应证明:离婚证、丧偶证明、领养证并签订个人承诺书。
办理双女户证明一般在镇计生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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