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资产类里面的其他应收款科目。
新会计准则企业会计科目:资产类编号1121科目名称为其他应收款科目,科目适用范围:新准则取消了“应收补贴款”科目,并入本科目核算。
新准则设置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和“预付账款”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
调账时,应将以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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