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购买辅助材料时,将辅助材料计入“原材料—辅助材料”会计科目核算,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辅助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
2. 领用辅助材料用于生产,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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