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皮肤有疖肿,痈,瘢痕,溃疡,原因不明的包块,黑痣处等,或患有传染性皮肤病者,不宜在病灶部位刮痧。
2.急性创伤,扭挫伤局部禁止刮痧。
3.眼睛,耳孔,鼻孔,舌,口唇等五官处,前后二阴,肚脐处禁止刮痧。
5.孕妇,经期女性的腹部,腰骶部,血海,三阴交合谷穴,双侧乳房处禁刮。
6.原因不明的肿块及恶性肿瘤部位禁刮。
7.新发生的骨折患部不宜刮痧,须待骨折愈合后方可补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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