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所是运用市场机制实现劳动者就业和转换职业的中介机构,是职业介绍的主要形式。
1. 有能表达职业介绍行业活动的性质、特点的机构名称。
2. 有明确的包含服务宗旨、服务对象、服务形式等内容的机构章程。
3. 有符合《条例》、《规定》许可的可行的业务范围。
4. 有规范的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
5. 有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开办资金。注册资金为10万元以上的申办机构可到市(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登记,注册资金30万元以上的申办机构可直接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登记。
6. 有不少于20平方米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电脑、固定电话等服务设施。
7. 有2名以上具备国家人力资源管理、职业指导职业资格或熟悉劳动力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并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免责声明:本网所有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个人学习交流分享。如侵害到您的权利,请联系:[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