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执法局的全称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城管局”、“城管”,是政府行政机构。
1. 负责综合协调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
2. 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绿化行政执法工作。
3. 集中行使对乱建乱搭、环境污染、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乱放、城市道路污染、无照商贩、无证饮食摊点等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行政处罚。
4. 承办本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应诉工作;负责对集中行使行政执行方面投诉的受理工作。按规定办理全区城市管理执法证件,并对执法证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 建立行风督查制度,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监督和现场查处纠正,受理执法对象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工作,对违章违纪的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开展城市管理专业法规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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