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章处理的时间一般来说,应当在交警的开单之日起的15天内要上车管所办理或者交警大队处理。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52条规定,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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