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子女的条件是什么

收养又称,系指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

无子女,有抚育的能力,未患不应当收养的疾病,年满30周岁。

《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