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费用未缴纳怎么办呢?

管辖权异议费用未缴纳也没事,提出管辖异议时是不收取费用的,不会撤销。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1. 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2.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3. 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4. 行政赔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