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印刷业经营者违法经营被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吊销许可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印刷许可证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向所在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告知其一次性补正全部材料并审核同意后,报送省新闻出版局。
省局政务大厅收件,初审申报材料,一次性提出补正材料要求,完备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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