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护士应当遵循《护士条例》中规定的护士的义务,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2. 护士在工作中有获得与患者疾病治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应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患者的隐私。
3. 在工作中不随意谈论患者及家属不愿公开的患者信息。
4. 在进行暴露性护理、治疗、特检操作时,应关门、用隔帘或屏风保护患者隐私。
5. 对涉及到患者隐私或敏感问题的医疗护理信息收集时,应选择合适的环境和场所,避免信息传播。
6. 教学、参观等活动应提前告知患者,并征得患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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