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滞纳金如何计算

增值税滞纳金计算: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或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则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增值税滞纳金。

如果从17年开始未缴税金,每个月的应缴税额都不一样,滞纳金应该按每一个月的应缴税额分别乘以滞纳天数及税率,然后再相加得出滞纳总额。《征管法》32条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天数是从税务机关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次日起到税款缴纳入库之日止。比如2017年6月的税金没交,那滞纳金从2017年6月的申报期结束起算,即从2017年7月16日起算。

滞纳金的计算与税种无关,计算方法都是从滞纳税款之日起,至解缴税款之日至,每天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在海关监督管理中,滞纳金指应纳税的单位或个人因逾期向海关缴纳税款而依法应缴纳的款项。在会计分录核算中,属于营业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