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先填写、递交申请表,经系统认定具备购房资格后,会给买房者开具新购房资格证明。凭此证明与开发商签订商品住宅的买房合同,再由开发商代为送件、鉴证。买二手房的,须在配图之前出具该证明,之后与配图一起送件、鉴证。
但是,目前本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还未与房产交易系统联网,如果是户口不在南京的买房人,还得先去税务和人保部门另外开具证明。
购房资格证明是在所在地的不动产交易中心开的,手续是:
1. 购房者应准备好身份证和户口本等有关的材料,前往房子所在不动产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
2. 购房者抵达房产交易中心后,需要查询窗口收取《开具新购住宅证明申请表》进行填写。
3. 工作人员会将购房者的申请信息输入到系统中,并且核实信息的实在性后,如没有其他问题,便可确定。
4. 经工作人员审阅,假如购房者的有关信息无误,而且契合相应的条件,工作人员便会给购房者开具购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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