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请先到本县卫生局办理大病救助卡,然后带着病历复印件、出院清单。
2. 参保居民因疾病住院发生的高额费用,经城乡居民基金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自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1.2万元以上(精准扶贫对象0.5万元)纳入大病保险赔付范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一站式结算,出院时由所住医院直接赔付,没有开通一站式结算的医院,出院后带齐相关资料到医保局服务大厅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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