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由此可见,如果一方出轨,甚至达到以他人同居的程度,也只是对无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而不是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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