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居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原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亲自到供电营业窗口领取《用电报装申请表》,按要求填写清楚,交窗口业务受理员登记。
2. 如身份证丢失或过期未及时办理的,可出具本人户口簿;无法出具房屋所有权证,可填写《用电报装申请表》,并到户籍所在村委会加盖公章。
3. 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受托人需出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4. 经窗口业务受理员审核居民提供的材料无误后,退还原件,复印件存档。根据《用电报装申请表》安排现场查勘。
5. 负荷勘察人员到居民用电现场进行供电条件勘查,核实用电需求,确定用电容量、用电性质、供电方式、供电路径、计量方式、计量装置配置等内容,制定供电方案。
6. 由业务受理员向客户发出供电方案通知书,在发出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居民办理交费手续,施工人员装表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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