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或称省治、治所,古称"首邑"。
清代称为省城,为省行政中心(政府驻地)。
中国的省会为国家一级行政区--一般为省的政治、经济、科教、文化、交通中心,正式文件中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中心并不称作省会。
自治区的行政驻地通常称首府,在要求不严格的情况下有时也被称为省会;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不称之为省会,直接称之为政府所在地、驻地或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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