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第二条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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