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按季度申报纳税,年终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于每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提交以下纳税申报资料:
1. 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或外商投资及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
2. 财务报表。
以上纳税申报资料各一式三份,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审核后签收,将申报数据录入电脑,在申报表上加盖“征收章”。同时将纳税申报资料退还一份给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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