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不批捕的情形有哪一些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以下情形不予逮捕: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