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总则》第36条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免责声明:本网所有内容(包括且不仅限于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个人学习交流分享。如侵害到您的权利,请联系:[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