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景点门票可以作为报销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二十二条规定,如果取得的旅游景点的门票是符合法规并且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可以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2. 景点门票如果是职工旅游,借记管理费用-福利费,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如果是客户,计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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