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相关规定有:
1.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档案查询办法》第三条规定,软件著作权登记档案是软件登记人办理登记时依据相关规定交存的申请表、源程序、文档、证明文件等材料,以及软件登记证书或证明,是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登记事项的原始记载。
2. 另外,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档案查询办法》第五条规定,软件登记档案查询范围包括:(一)软件著作权登记;(二)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三)软件变更或补充登记;(四)软件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五)撤销软件著作权登记;(六)其他软件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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