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有哪一些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主体是婚姻当事人,而且也只有在离婚当事人提出离婚时才能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 重婚的。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 实施家庭暴力的。

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 重婚的。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 实施家庭暴力的。

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