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灯通常设置在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2.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他房间。

3.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超过200m?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

4. 建筑面积超过100m?的地下、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5. 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6. 人员密集厂房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应急照明灯具由光源、光源驱动器、整流器、逆变器、电池组、标志灯壳等几部分组成。平时,36V通过光源驱动器,驱动光源正常照明,同时通过整流器对电池组进行电能补充,即使在下班后关断照明的情况下,整流器仍然工作在充电状态,以便使电池组始终处于饱满的战备状态。当遇到紧急情况,市电突然停止时,逆变器将自动启动逆变电路,把电池组的低压电能转换为高压电能,驱动光源继续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