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莲不可以带上火车。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旅客乘坐动车时禁止携带的物品包括:
1. 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品。
2. 动物及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等异味)物品,如方便面、海鲜、鱼干、榴莲等,乘客禁食大蒜。
3. 能够损坏或污染车辆的物品。
4. 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运输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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