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现象又称为

心理现象又称为心理活动,是心理活动的表现形式,可分为心理过程、心理状态和心理特征三类。前苏联心理学家列维托夫的心理状态理论认为:心理现象分为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两个方面,而心理过程和心理特征是在两者相互结合统一的基础上,由形成的心理状态直接表现出来的。也即是,一切心理现象实际上都直接表现在心理状态之中。

心理过程:

1. 认知现象:是人们获得知识或者运用知识的过程,或信息加工的过程。这是人基本的心理现象。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想象等;注意则是伴随心理过程的一种心理特征。

2. 情绪和情感:其过程是一个人在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态度体验。例如,满意、愉快、气愤、悲伤等,它总是和一定的行为表现联系着。人在认识客观事物时,不仅仅是认识它、感受它,同时还要改造它,这是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

3. 意志:为了改造客观事物,一个人有意识地提出目标、制定计划、选择方式方法、克服困难,以达到预期目的的内在心理活动过程即为意志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