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适龄学生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此外,对适龄学生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之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双方户籍与适龄学生户籍均在同一户口簿上,且父母双方均能出具无房证明,经调查核实后可视同“三对口”划片入学。
三对口:
1. 户口对口—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的户口一致且在辖区内;(父母任何一方即可)。
2. 房产对口—房管证或房产证属父母所有且在辖区内;(有的区域学位紧张学校还会要求监护人产权必须是51%以上)。
3. 居住地对口—实际居住地在辖区内。(有的学校会查看水电气交费或上门家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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