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查十对是在2007年5月1号实施的药品管理法中第37条提出来的,里面对药师调剂处方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有个明确的要求。
具体内容是: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进行诊断。
处方调剂主要包括处方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4个步骤的工作,药品管理法要求药师在进行处方调剂的过程中,都必须执行四查十对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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