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比式陈列:是指在服饰商品的色彩、质感和款式上,或是在设计构图、灯光、装饰、道具、展柜、展台的运用上,采用对比式设计,形成展示物间的反差,达到主次分明、相互衬托的展示效果。
2. 重复陈列:是指同样的商品、装饰、POP等陈列主体或标识、广告等,在一定范围内或不同的陈列面上重复出现,通过反复强调和暗示性的手段,加强顾客对服饰商品或品牌的视觉感受。
3. 对象陈列:它的含义是:通过突出产品的功能、特点,或利用道具、移动造景手段,强调产品的目标顾客,使展示和宣传具有明确的目标,并且可以加强与顾客的沟通,有助于提高与顾客的亲和力,达到引起顾客兴趣和好感的作用。
4. 层次性陈列:是将同一卖点的不同商品、同一品牌的不同产品和消费需要的不同,按照一定的分类方法,划分层次依次摆放,使顾客能迅速确定自己的购买目标,方便快捷地进行选择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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