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社保转移审核时间应在15个工作日内(不含节假日),至社保转移结束的总体办理时间应在45个工作日以内。
2.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应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3.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
4. 因此,12333社保转移审核时间应在15个工作日内,如超过规定时间可致电全国统一人社热线12333反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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