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证券业协会将网下投资者划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投资者的比例不高于30%,C类投资者的比例不高于20%,三类投资者具体意思如下。
2. A类。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
3. B类。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
4. C类。所有不属于A类、B类的网下投资者。
5. 主承销商在开展投资者选择和股票配售工作时应予以优先考虑A类网下投资者。谨慎对待C类投资者。B类网下投资者可正常参与首发股票询价和网下申购业务——这是三类网下投资者的不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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